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浅析“四个能力”建设在社会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中的作用
来源: | 作者:wxxfxh | 发布时间: 2019-04-01 | 10357 次浏览 | 分享到:
​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,消防工作的方针是“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”,就是在总结以往消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针对近年来消防工作和火灾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重点问题和突出向题,确定了消防工作要继续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方针,重点加强火灾的预防工作。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,消防工作的方针是“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”,就是在总结以往消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,针对近年来消防工作和火灾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重点问题和突出向题,确定了消防工作要继续贯彻“预防为主,防消结合”方针,重点加强火灾的预防工作。

  近年来,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,各类致灾因素也日益增多,火灾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频发,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重大损失。通过大量案例分析发现90%以上的重特大火灾事故都发生在社会单位。单位不能及时检查消除自身存在的火灾隐患,不能及时扑救初起火灾,在火灾发生后无法有效组织人员疏散逃生,以及消防宣传教育不到位,导致管理人员及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,是导致火灾多发、频发甚至造成人员伤亡的根源所在。

  构筑社会消防安全“防火墙”,提高单位“四个能力”就是基于上述原因提出的解决上述问题的方法,首先说说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,就能够从最大程度上消除火灾发生的可能性,减少火灾发生后的生命财产损失。《江苏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“四个能力”建设指南》中详细的规定了单位各岗位的职责、检查的重点、检查的方法以及检查发现隐患后的处理方法及措施,为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非常完备的参考;其次,我们说说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。虽然说单位通过自身的检查消除了火灾隐患,但是也不能完全排除火灾发生的可能性,在生产、经营过程中随时会有意外的情况发生,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就是指单位一旦发生火灾时如何去扑救,要做到“小火灭得了”;再次,提高社会单位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,是指单位一旦发生火灾时,如何组织人员进行有序的疏散逃生,防止造成人员伤亡。这就要求社会单位在建设初期就要按规定配备相应的疏散逃生设备,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,单位员工应熟悉和掌握疏散逃生相关知识、技能及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要求,加强对疏散逃生设施的维护。做到一旦发生火灾事故时“有路可走”;最后说说提高单位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,虽然这一点放到最后,但是我觉得这一点是“四个能力”建设的核心,是灵魂,是“四个能力”建设成功的保障,如何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,如何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,如何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,说到底都要靠提高单位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。通过宣传教育培训,单位的管理人员及员工可以熟知自身的职责,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及防火措施,火灾发生后该如何处理。通过设置各类提示性、警示性和禁止性的标志,可以让人们尤其是外来的人员了解什么地方有什么样的火灾危险性,防止误打误撞发生意外。

  以上简单分析了一下“四个能力”建设在社会单位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中所起的作用,总的来说,要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,减少火灾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,就要提高社会群防群治的能力,打牢群众基础,就要在健全消防法制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,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,强化火灾预防措施,注意消除火灾隐患,才能提高全社会的抗御火灾的能力。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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